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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婚姻問題

經文:創2:18-22; 箴3:5-6; 羅8:12

引言:
  我雖是結了婚的人,但卻非婚姻問題專家,故對許多婚姻問題,特別是介紹理想對象問題,完全是門外漢,但我樂意將聖經對婚姻的看法,提出來供各位參考。

一.婚姻是神所創立的
  所以不但神贊成婚姻,而且祂是組成婚姻者。

二.婚姻的目的
  婚姻的目的是彼此幫助。包括工作,家庭生活,事業,靈性各方面。所以男女在結婚前後,都當具有這觀念。

三.婚姻真義
  婚姻的真義是“二人成為一體”。這是說明結婚後夫婦的關係與生活。
 1.關係是親密到不能分開。但不是指雙出雙進的不能分開,乃是指心意和行動的合一。
 2.生活不但是指生理上的生活,更是指精神上和工作上的生活。因為婚姻是要合一和生活,所以必須注意婚姻的對象和條件。

四.婚姻對象的條件
  但注意這是原則。人是活動的,非死板的,故只能按原則,細則可隨機應變。
 1.信仰相同。因為信仰不同,精神的生活也不同,結果會很苦。
 2.教育相同。教育與思想很有關係,教育差太遠的,思想的距離很大。結果會變成各思其是,意見不合,許多夫婦吵架,即由思想意見不一而來。
 3.健康問題。這分生理與心理健康,生理不健康常生病,花費且成為負擔。心理健康則是可使生活正常,心理不健康:
  a. 常為小事大吵架。
  b. 發脾氣。
  c. 或單求享受,把丈夫或妻子當牛馬,而自己享受。
  d. 或整天不務正業,挨家閒遊,說長道短。
  e. 或喜怒無常。
  f. 或意志不定,不過這些當請懂心理學者指導。
 4.品德問題。勤,惰,儉,侈,整,散,愛,惡,能否理家(參看箴31章),有無特別嗜好,好習慣(詩15篇)。
 5.經濟問題。能否獨立,結婚費用可能由父母負責,但婚後的生活卻千萬不可再由父母負擔,所以最好二人有事業後,能共同生活後才談結婚的事。
 6.家庭背景。家庭背景是注重品德,疾病和習慣,過於經濟。

五.婚姻的對象
  誰是我的配偶?誰是神所預備的?介紹人所介紹的,是不是神所配合的?婚姻如人的指紋一樣的不同,故不能有公式,這些問題不是機械性的,也不是數學性的,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問題。還有,婚姻沒有典型,不能以某人為模範,個個都學他,所以要提所謂具體辦法是不可能的,因為對某人是合適的,對別人卻不一定合適。那麼怎樣知道某人是神為我所預備的?即誰是神的旨意呢?
 1.神的旨意不會違背在聖經所啟示的旨意。也即剛才上面所提的。
 2.合神的旨意,就是人先禱告考慮是否合乎聖經的原則之後才決定,而不是在自己有了對某人的愛好之後(好看,有錢,會打扮)才考慮靈性的問題。如果沒有考慮到靈性的問題,而單注意肉體的問題,那就是“自己感情的衝動”了。
 3.出於神的旨意,祂就會在各方面作同樣的感動(參創24章),神在老僕人,以撒,利百加,拉班等各方面都作了感動。同時可以請教屬靈的長輩,感動成熟,會水到渠成的。
 4.你尊重神,神也尊重你,你將婚姻事交託祂,並等候祂,祂必指引你的道路(箴3:5-6),即不要急於結婚,也不要一見鍾情。這事亞當給我們很好的榜樣,他不急,不自己去找,結果神為他預備了,否則他找動物就不好了。所以找不到還是再等,不要急於在不同信仰的人中去找,也不要在你戀上一個人後才求神成全,可能祂給你成全,但那不是最好的。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是最好的,有時我們以為是最好的,其實只是次好的。
 5.神的旨意與人的介紹。神有時可能藉人介紹,但你要先看介紹人的動機是甚麼,目的是甚麼,與神的旨意合否,最好先禱告一些時候才去決定,不要立刻決定。這就是運用神給我們的自由意志和智慧的問題。結婚不要盲目,所以人可以介紹,但當先禱告,運用自由意志去決定。
 6.神旨與禱告。不要先心中有了某人才禱告,乃是先禱告求主指示,把感動放在心中,若是主的旨意,這感動越來越清楚,並且許多的攔阻一一除掉,最後可以成婚。

六.婚姻生活
 1.要相愛,也要相信,即互相信任,信任即交託,不但身體交託,心也要交託,這可以減少很多的摩擦。
 2.要同甘共苦,有飯大家吃,有工大家作,千萬不要使對方作牛馬。
 3.要相勸,也要饒恕。生活在一起,很容易看見對方的錯誤,所以要勸勉,但也要饒恕,同時千萬不要把配偶的短處告訴別人,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要告訴,免得家醜外揚,令親者痛,仇者快。
 4.要隱藏,也要坦白。有些事是配偶擔當不起的,或是別人委託的祕事,就不可讓配偶知道,但自己的私事,或家庭的事,就不要隱藏,乃要向配偶坦白和公開。經濟和書信等都當公開,交際和接待人等都當公開。
 5.要尊重,要欣賞。不要在家中獨裁,甚麼都是自己出主張,都是自己好,有時對方作些事,不妨稱讚幾句,使他得鼓勵,這是生活上的藝術。
 6.要滿足,不苛求。結了婚就當滿足,不吹毛求疵,未結婚前眼要張大,結婚後就閉眼好了。
 7.先結婚後戀愛,不要先戀愛後結婚。先戀愛會花很多時間,精神,金錢;先結婚後戀愛,就不會花費,且是促進家庭的快樂。
 8.過家庭的祭壇生活。禱告讀經。

結論:
  凡事交託主,主必指引且成全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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