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 ⇔ 简体 金燈臺主頁 | 期刊 | 書籍 | 聖經 |
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赦罪之福

經文:詩32:1-7

引言:
  赦罪的真理是很重要的,但許多人對此仍不太清楚,今日靠主恩彼此來討論。

一.甚麼叫作罪
 1.過,即過分,即越過所規定的(出34:7; 撒上24:11),這字希臘文為丟棄(徒1:24-25),即越過職位,如猶大,撒但等即是。
 2.罪,不中,不及,不及目標,並且讓他繼續長大之意,大罪(創20:9; 出32:21,31):即是讓他繼續長大意,希臘文意為:一直不及神的命令(太12:31; 18:21)。
 3.詭詐,欺詐,欺騙,心意彎曲,虛假,分為思想,言語,行為三種(出21:14; 詩34:13),即作人不正直。
 4.罪應為罪孽,邪惡,剛愎,倔強,橫逆,惡作劇等意(參18:23),並有叫生命衰敗意(詩31:10),罪上加罪(詩69:27)原文即不法,不道德,且是一直的,不斷的不法。
 5. 小結:太過,不及,彎曲,邪惡,叫生命敗壞的都是罪,包括生命,思想,言語,行為。

二.神如何處置罪
 1.赦免,即除去,免去(民14:19; 賽33:24)。
 2.遮蓋,即使看不見(出24:15),遮蓋(羅4:7),即所認罪的基督用寶血遮蓋,使神不再看見(約壹1:8-9; 西1:20-21)。
 3.不算,一筆勾消,因為主耶穌已代我們還清楚,希伯來文之意即算在別人的賬上(來7:18)。

三.如何能得福(詩32:5)
 1.陳明,即一件一件的認罪,在聖靈的光照下認清。
 2.不再隱瞞,不以別的名字來減輕或自我原諒。
 3.認識罪,我犯了,求主赦免。
 4.神就立刻赦免。

四.不認罪的痛苦
 1.終日唉哼,是因罪而來的不安,嘆息,絕望的哀鳴(賽59:11)。
 2.骨頭枯乾,因罪的毒吸完生命的豐滿,一直叫人不及,不夠,故即枯乾。
 3.主的手在身沉重,即主不放過,一直要對付(撒下12:)。
 4.精液耗盡,即滋潤的東西沒有了(路8:6),即無生命,不想存活。

結論:
  即認罪必得赦罪之福,何時認罪,及時(詩32:6)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列印文件 printer friendly version 下載 PDF 返回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