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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神學院的學習(五)與主同住的實際經驗

經文:約1:35-42

引言:
  與主同住的高峰就是與主聯合,合而為一,在我們與主聯合的真理上,有三方面是必須的,或說有了這三方面的聯合才是真正的,切實的與主同在。

一.與主同死(羅6:5)
  這與主同死,是指心志上與主同死,思想上與主同死,在心志上的同死,是比肉體的死更重要,在心志上的死是:
 1.對世界死。這包括一切的名利,地位,權柄,享受都死心,是可有可無,並非有不可,這種死心,就與世無爭,主得勝撒但的試探就是因為對世界已死心。
 2.對自己死。並非苦待己身,乃是處自己的慾望,心意於死地,不讓自己的意念出主張,自己的慾望得逞。
 3.對罪死。不讓罪的權勢作祟,不給罪留地步,立刻靠聖靈治死罪身,罪行(羅8:13)。
  這就是與基督同死,這是真的聯合,這樣的聯合使我們能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。

二.與主同活(羅6:5; 林後5:15)
  同活就是同一個生命活着,有主的生命,同樣的生命。同活的真理有幾樣要留意:
 1.生活的目的相同。為榮耀神,利益人而活。
 2.生活的形式相同。在地如天,有屬天的樣式。
 3.生活的力量相同。靠聖靈的力量。
 4.生活的見證相同。見證是神的兒女,將來要作王,坐寶座審判萬民。
 5.生活的範圍相同。即活在主的旨意中,這樣才能活着就是基督,死了就有益處(腓1:21),這是真的在生活上與主聯合。

三.與主同受苦,活受苦
  即是與主受一樣的苦,主的苦不是因罪惡,為享受,為權利,祂的苦乃是:
 1.按神的旨意受苦。即喝神所定的苦杯。
 2.為別人的罪受苦。背負別人的罪,作替罪羔羊,我們要作替罪羔羊。
 3.為福音受苦。受人的羞辱,拒絕,但仍是愛那些靈魂,再傳福音給他們,並且肯樂意去受苦(林前9:16-17)。
 4.為教會受苦。背負眾教會的擔子(林後11:28)。
 5.為失敗軟弱的弟兄受苦(林後11:29)。正如主為失敗的弟兄禱告一樣。

結論:
  今日我們肯否這樣與主同受苦?求主施恩,讓我們真的與主這樣聯合,為主死,為主活,為主受苦!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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