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國子民的任務
經文:太5:13-16
一.作鹽(太5:13)
是在世上作鹽。
1.作自己蒙救贖的見證,從海水提煉而成,即生命的改變。
2.作有味道的見證,這味道是因裏面的生命,世人常感為人無味,我們信徒當給他們知道人生有味,是天上的味道。
3.作防腐的見證,能勝過罪,不犯罪。
4.作合作的見證,鹽個別不能作甚麼,合作就有力量。
5.作犧牲的見證,完全犧牲主得榮耀,別人得造就。
6.作起作用的見證,沒有就不行,但鹽在那裏就有作用,成為必須品,雖少數,但不能沒有。
7.警告如不起作用,失味,就被踐踏,在國度中無份,鹽要在世上調和人。
二.作光(太5:14)
1.本有光才能發光,即有光明的生命(弗5:8),是光明之子。
2.是燈光,有多少力量發多少光,非太陽光,所以不要以為自己太少就不發光,要將之蓋起來。
3.世界是黑暗的需要光,故我們當知世人的需要。
4.要被燃燒,自己受苦,別人享福,得光照。
5.要吸收油,即靠聖靈的力量,充滿發光。
6.要修剪,除去黑點,要擦亮。
7.這光的好行為,叫人看見的好行為,這行為是從裏面發出,看見後知道當如何生活。
8.發光要歸榮耀給神,不要自己得榮耀。
三.作城(太5:14)
山上的城。
1.是由許多石塊合成,即教會意,由許多信徒合成。
2.是保護城民的,免受仇敵之害。
3.是城民安居之地,即信徒得安全。
4.是守望之城,看有何敵人來。
5.是行人旅客的盼望,行人見城就得盼望。
6.是穩固可見的,是一個見證。
7.是將來新耶路撒冷的預備(啟21:9-10,2)。
結論:
求主使我們明白有這些使命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