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旨意—施比受更為有福
經文:徒20:17-35
引言:
本文是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一篇很重要的談話,其主要的內容是,他將神的旨意完全告訴他們,在神的全部旨意中,最後他提到一樣,就是施比受更為有福。
一.甚麼是神的旨意
1.就是神的心意。
2.是神所喜悅的。
3.是神所定的原則。如因信稱義—原則。信耶穌罪得赦免—原則。信靠祂得能力及勝利—原則。死就結出許多子粒來,犧牲自己叫別人得益—原則。施比受更為有福—原則。
二.施與受的福分
1.受,是自己得着,自己有所享受。受是表明自己的貧窮軟弱,受顯明自己的幼稚,未長成,單單受表自私,只看見自己所受是有福,但不是最有福。
2.施,代表自己富有,可以叫別人得着,使別人有享受。代表有餘,不是不足。代表成熟,如結果子與生兒子,代表常看到別人的需要,所以施比受更為有福。
三.施甚麼?
就是施自己已有的。不是去借來的,乃是施神已給我們的,那有甚麼?
1.我們的生命,屬靈的生命是越施越有的,福音是越傳越有的。
2.施我們的能力去幫助人,助人得安慰,得力量,得喜樂,去解決別人的痛苦和需要。
3.施我們的時間去關懷人,世界上實在需要許多關懷別人的人,而不是單要人的關懷。
4.施我們的財物。可能是少數,但仍給人一些的幫助,當我們施的時候,受幫助的人如有感恩的心,也必會將這所得的去幫助別人。這樣就如活水江河,不斷地湧流出去,受的人不能施,因為受得不夠,多給他,他也能多施了。
四.施的態度
1.不是輕視他,乃是關懷,愛他。
2.是盡所能的,有多少能力就作多少。
3.是常給的(徒20:34)。不是一次,乃是多次的。
4.是不辭勞苦的,受埋怨不灰心。人心不足,常會埋怨,施者受埋怨時,心裏會痛苦,但不要灰心。
5.不居功。無論能施多少,不要以為自己很有功勞,乃要感謝神給我們有力量去施。
6.不等候回報,如要等候回報會失望,也會灰心,如等候回報是借不是施。
結論:
求主助我們明白神的這個旨意。如何去施,這是遵行神的旨意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