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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耶穌對事業的原則

經文:路12:13-21; 16:1-13; 19:11-27

引言:
  人在世上總要作些事,有事業。作事業可以表現一個人的生命和思想,所以神創造人時,叫人有工作,作事業(創1:26-28; 2:15)。所以每個人生在世上,都被賦與有作事,作事業的本能。

一.在事業上發揮我們的生命和思想
  偉大的事業常是由一個富有想像和精力飽滿的人去做出來的,所以一個事業就是一個人的生命。耶穌以天國是祂的事業,所以拼上生命去作,祂就成就了這天國。

二.事業與收穫
  得利或收穫,其實並不是純事業的目的,乃是盡力去作那事業而得的自然酬報。所以那盡力作的得十塊,有得五快的,那穀倉滿了再蓋。

三.得利的運用
 1.不是為收藏。不是單為自己的享受,乃是取於人,用於人。而物質是用於物質。
 2.乃是用於人。為人而用錢。用在窮人慈善的事業上。
 3.用在神的工作上。作個管家,利用暫時有限的財利去作永恆的事(路16:)。

四.事業成功的危機
 1.以財勢欺壓人。有奴隸的制度。
 2.犯罪,淫亂,多妻。
 3.講利不講義。為利出賣朋友,兄弟反目。

結論:
  如要避免這危機,只有用耶穌所用的原則,並且信耶穌得重生的生命,有主的生命才能靠主的能力,智慧去得勝。敬神榮神,為神的名而作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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