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的寶貴
經文:提後3:15-17; 啟22:18-19
引言:
聖經的存在及其價值自古即不斷受人攻擊,攻擊的原因是為他揭發了人的罪惡,指正了人的錯誤,而人不肯接受且發怒,所以設法攻擊毀謗,有的就假造別的經書代替。
一.聖經是神完全的啟示
我們相信上帝,永遠的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和聖靈,我們相信人將為自己的罪受審判,而不是為亞當的過犯受審判,我們相信藉着基督的救贖,順服律法和福音的按立人可能被救贖,我們相信福音的第一原則是:
1.相信主耶穌基督。
2.悔改。
3.藉浸禮罪得赦免。
4.藉按手得聖靈的恩賜。
5.我們相信正確的聖經譯本,將成為神的道。
如不信聖經是神完全的啟示,又要加上別的經書,那即當受咒詛的(啟22:18-19)。
二.聖經的可信
1.叫人對神有完全正確的認識,神自己在聖經中就完全啟示出來(約5:39)。
2.叫人正確認識自己的本相(提前1:13-15; 羅1:21—3:20)。
3.叫人清楚認識救恩,並因信耶穌的寶血可得救贖(提前3:15)。
4.預言的準確,雖千年仍應驗。如耶穌的降生,四千年到了日期都應驗(加4:4)。
5.高尚的道德標準,要聖潔像神一樣(太5:48),犯罪要除掉罪(太18:8-9)。
6.充滿能力,叫唸而信並實行的人,得到福分(提後3:16-17; 啟1:3)。
7.永遠準確(詩19:7-9),不必更改或修改,而其他的經典常要修改。
結論:
因此我們對聖經要全心相信,以聖經去對付一切不合聖經的教訓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