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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傳道人在三方面的責任

經文:路12:42

引言:
  傳道的工作是繁重而又複雜的,但在主的教訓中清楚指示我們在事奉上的一些原則,如果我們認清這些原則就容易應付,且工作愉快了。主在這節聖經就告訴我們傳道人三方面的責任。

一.忠心—對工作的態度(林前4:1-2; 啟2:10; 路16:18)
  主對工人對工作的要求不是作大事,乃是忠心。忠心的意思:
 1.專心(徒6:4)。專一在這工作上(提後4:2)。
 2.盡心(提後4:5),也是盡所能的意思。
 3.完成(約19:30),成了(約17:4; 提後4:7)。即將所託付的工作作完成,不是百分比多少,乃是完全。

二.見識—對真理的運用(箴10:9; 詩111:10)
  有見識即是聰明。一個真聰明的人乃是:
 1.一個受教的門徒能從庫裏拿出新舊的東西來(太13:51-52),即對真理非常熟練,懂得如何運用。
 2.對真理的層次,條理非常清楚。甚麼人,甚麼時,當用甚麼真理。對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,如像管倉庫的人,知道庫裏有甚麼東西,是為甚麼而用的。
 3.要盡量發揮真理的功能。我們對信心,愛心,主的大能等真理發揮的成分有多少?主耶穌與保羅最會盡量發揮真理的功能,信心如芥菜種的發揮。

三.管理—對人事的關懷
 1.管理家人,即詳細知道他們的實際情況(箴27:23),靈性的,家庭的,生活的,這是從探訪與相交而知道的。
 2.按時供應他們的需要,即時合時供應他們的需要(詩1:3),供應的合時,及時並恰好。太多會浪費,會被輕看,太少則不夠。所以在供應信息時不要主觀,以為我有甚麼就給甚麼,乃要客觀看信徒的需要甚麼而給甚麼。
 3.是以管家的態度,而非施主或東家的態度。我們能給人甚麼,自己沒有甚麼功勞,所以也沒有甚麼恩典可言,乃是管理主人所交代的,所以無論怎樣供應人,也不有求功勞之心,作得如何好,乃當說我們是無用僕人,所作的是當作的。我們是以關心家人的心去供應人。

結論:
  如果在這三方面,我們能清楚地認識的話,並且靠聖靈的幫助好好地運用,我們在事奉上就可以輕易的應付了,且能得事奉上的快樂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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