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伯拉罕遷居的教訓
經文:創12:1-9
引言:
人是活動,有理想,又有進取心的。所以當人感到目前的住所不滿意或不理想時,就要遷居。
一.一般遷居的原因
1.就近學習或工作的所在,可節省往返的時間。
2.找比較合適自己經濟力的居所。即以經濟條件為因。
3.找比較高尚幽靜的所在。居所與地位有關,這是目前社會結構的一種形式。
4.對信徒來說,應該看神要他去哪裏。神的引導要達到神要他去完成的使命。
二.亞伯拉罕的遷居的原則
1.神要他遷居(12:1)。神要人在所居地,所以祂造地給人類。
2.要人建國度,在事業上有成就。有法治,有制度,有主權。
3.要人得大名。美名是從:
a.生活的德行。
b.事業的成就。
c.學業的成就。
d.對社會和人類的貢獻。
4.要使別人得福(12:2)。這是人生的目標和存在的最高價值,是利他而非利己。
三.如何能達成以上神的目的
1.聽從神的話語。明白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。
2.隨處築壇禱告見證。五次築壇(12:7-8; 13:4,18; 18:22-33; 22:9)。但一生多次禱告,也是見證。
3.用信心信靠信實的神,他信那位使無變有的神(羅4:17-24),相信神的應許可靠,相信神會用他成為大國,造福多人。
4.他憑信心去實行出來。所以就完成神在他身上的使命。
結論:
今日神也要我們在這暫時的世界中成就大事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