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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門徒的記號之一

經文:約13:31-35

引言:
  要為主作工的門徒,要向主學習。學習主是講不完的真理,因為主太豐富了。今日我們單思想作主門徒的記號。作門徒的記號也有不少,但今日只討論不能缺少的一樣,就是彼此相愛。

一.愛是甚麼?
 1.一般的說法:
  a. 愛是“給”。給得多,就表明愛得多。這只限於物質,少有精神或靈性的。
  b. 愛是“佔有”。因為愛是有對象的,所以要得着那對象。
 2.主啟示一些真理(約13:)。
  a. 愛是對所愛的對象一種不變的態度—愛到底。不管對象如何改變,仍然一樣愛。愛是永不止息的(林前13:8)。
  b. 愛是要使所愛的對象完全聖潔,更好。所以潔淨,糾正其錯誤(約13:4-11)。
  c. 愛是要給對方作榜樣(約13:15)。即以實際的生活給對方可以學習,所以沒有不好的生活。
  d. 愛是求對方得榮耀(約13:31-32)。聖子愛聖靈,聖父愛聖子,所以求對方得榮耀。
  e. 愛是叫對方作自己的代表(約13:16,35)。代表自己:即給對方一使命,最尊貴的使命。

二.愛的實際
 1.是一種相等的愛。或說一種平衡的愛。這是一種很需要高級技巧的愛,也需要敏銳的感覺。當對方的愛改變時,更要顯出不變的愛,使對方得到愛的澆灌,而增加愛。
 2.是一種不斷栽培的愛(羅5:5)。聖靈將愛澆灌我們。澆灌是耕種的術語,即栽培使之長大。雙方都要栽培。
 3.是一種超越感情的愛。愛雖是一種感情的表現,但是決定要愛誰,如何愛,都是意志理性的事。所以單以感情的愛是不夠的。神愛我們有感情但更有理性。人與人之間發生問題,多數因為只有感情的愛,而沒有理性的愛。

三.愛的對象
  許多人愛物質,愛動物植物等,但這些都會改變。我們要:
 1.愛天父,主,聖靈。三位一體的神是我們的源頭。
 2.愛自己。愛自己的生命,珍惜自己存在的價值。
 3.愛人類。愛有靈魂的人,喜愛人得救成為神的兒女。

結論:
  如果我們有這相愛的記號,就是主的門徒了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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