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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信徒禱告的生活

經文:太6:5-15

引言:
  人有生命就有思想,有思想就要發表,發表就要藉動作,言語,態度來表達。其表達的對象一定是個能與他交流的活人。一個有生命的基督徒當有屬靈的思想,要在靈裏說話,要與最親密的父神說話。這就是禱告。
  人要學說話,所以也要學禱告。這裏提出幾點彼此學習。

一.禱告的態度(5-6節)
 1.法利賽人的禱告是表演給人看,叫人看出其敬虔屬靈等。這種禱告是不可效法的。
 2.禱告是在心靈上與父神相交,所以當在靈裏與天父相交。
 3.當注重內容的誠實,句句準確,不必重複。
 4.不必教訓神如何作。祂是全知的,無人能作神的參謀。

二.禱告的內容(9-13節)
 1.以天父的事為念(9-10節)。
  a. 願父的名為聖。
  b. 願父的國降臨。
  c. 願父的旨意得成就。
 2.為自己禱告(11-13節)。
  a. 信心的生活。這與馬太福音6:25-33意思相同。
  b. 聖潔的生活。不犯人,不記人過。
  c. 得勝的生活。不落入試探與罪惡裏。
 3.為國度(即教會)禱告(13節下)。
  a. 擴展神的國度。傳福音救靈魂。
  b. 願神的權能在人心中運行。
  c. 願神的名得榮耀。

三.禱告的果效(14-15節)
 1.饒恕人的過犯(14節)。求力量去恕人。
 2.得神的饒恕。以神恩恕人。
 3.不恕人的結果(15節)。自己痛苦。

結論:
  我們當不斷的實行禱告的生活,在生活中以禱告為生命的表現。有怎樣生命的人就說怎樣的話;有怎樣靈命的人,就有怎樣的禱告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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