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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神與我們同在

經文:太1:18-25

引言:
  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。孟母三遷的故事也是告訴我們相同的道理。

一.神與我們同在的意義
 1.神是主動與我們同在的。這表明祂對我們的愛,要與我們相交。
 2.神主動與我們同在,表明祂對我們的關心和照顧。
 3.神主動與我們同在,表明祂是無所不在的充滿萬有(弗4:6),並不受空間的限制,因祂是神。
 4.神主動與我們同在,表明祂知道我們的一切,包括心思意念(詩139:1-6)。

二.神與我們同在的實際
 1.神的同在是無所不在的。所以不是空間的,物質的,而是心靈的(詩139:7-12)。
 2.神的同在是客觀的實在。所以不受感覺的限制。
 3.神的同在是絕對的。所以不受情況好壞的限制;無論在順境逆境,祂的同在是一樣的。
 4.神的同在是永恆的。所以不因我們的改變而改變。神是“亞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”就是永恆不變的意思(出3:6; 太22:32)。

三.如何體驗神的同在
 1.接受聖經的真理。聖經這麼記載,我們就這樣接受。耶穌就是這態度:“經上記着說”(太4:4; 11:10; 12:3等)。
 2.以敬虔的心每日活在神面前(詩16:8; 119:30)。無論作甚麼都可以讓神鑒察,讓神知道。
 3.以信心支取神的豐富,成為生活的力量和智慧(弗1:15-23; 2:5,7; 3:9,16,20)。
 4.以愛神的心渴慕神的同在,渴慕見神的面(詩73:25-26; 42:1-2)。

結論:
  神的同在是信徒實際的生活。如能活出與神同在的生活,就可以為神作見證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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