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徒的權利與義務
經文:路8:1-3
引言:
權利與義務是相應的。在教會裏,信徒也當知道權利與義務的平衡。
一.信徒的權利
1.聽道的權利。能聽神的道,聖經的真理。
2.學道的權利。門徒就是學習真理的人,應該向牧師和教會的領袖學習真理。
3.經驗真理和行道的權利。病得醫治,軟弱得強壯,都是在經驗福音的大能。
可是多數信徒只聽道不學道,也不行道,又不經驗道,所以失去了三分之二的權利。
二.信徒的義務
1.傳道的義務。把所知道的真理告訴別人,用口講。
2.證道的義務。把所經驗的真理見證出來,用生活和行為證明。
3.行道的義務。
a. 行愛心的道。即關心別人的需要,顧念教會傳道人的需要。
b. 行信心的道。即相信主會使用我們,並相信主會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。
c. 相信主會使用我們去傳道。
結論:
我們應有這兩方面的平衡,那麼主道就會興旺,信徒的靈性也會真正長進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