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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因信稱義的永恆性

經文:羅5:1-11

引言:
  羅馬書4章談到因信稱義是加給一切相信的人(羅3:22)。亞伯拉罕原是拜偶像的人,因信而得着稱義(創15:8)。大衛是在罪孽裏生的(詩51:5),但他因信而稱義,神不算他為有罪的(詩32:1-2)。這兩個例子可以通用於世上每一個人。但這種稱義的關係可維持多久呢?在有時間性的人認為有限,但在神卻不是。

一.恢復與神永遠的關係(5:1-2)
 1.永遠和好。耶穌是永遠的,所以在祂裏面與神和好的關係也是永遠的。
 2.永遠蒙恩。耶穌的恩典是永遠的,所以在祂裏面的恩典地位也是永遠的。
 3.永遠得神的榮耀。這榮耀是由耶穌而來的,祂是神榮耀的光輝(來1:3);故我們在基督裏所得的榮耀也是永遠的。

二.得着永恆的盼望(5:3-5)
  因有永恆的盼望,所以:
 1.有神所賜的喜樂。
 2.有神所賜的忍耐。
 3.有神所賜的經驗—老練。
 4.有神所賜不止息的愛。

三.得着永恆的把握(5:6-11)
 1.因神永遠的愛,把握永遠的稱義(5:6-8)。
 2.因基督的寶血,把握永遠的義(5:9)。
 3.因基督的死,把握與神永遠的和好(5:10-11)。

結論:
  這是稱義的永恆性,是永遠可靠的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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