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的家庭生活
經文:弗5:22—6:4
引言:
神按祂的形像造男造女,讓他們生養眾多(創1:27-28),目的是要人類過有家庭的生活。在人類歷史的發展中,建立家庭的目的與形式,時有改變,但總離不了夫婦,父子,兄弟,親戚之間的家庭與家族的生活。非基督徒按其不同的文化背景,社會風俗,與各人的人生觀,而定其家庭的目標和方向。但基督徒如何呢?有沒有聖經明訓可以遵循呢?
一.建立家庭的基本目標
1.要彰顯上帝的形像(創1:27; 約1:18)。是生命的,聖潔的,真理的(真實的),合一的,永恆的。
2.要幫助對方的欠缺(創2:18)。受造的人類是有限的,有缺點的,有瑕疵的,有失敗的。
3.要得着敬虔的後代(瑪2:14-15)。叫後代認識神,敬畏神,明白真理,按真理作人。
4.要見證教會的真理(弗5:22-33)。是由各肢體組成的,所以要互相連絡關顧,尊重對方。
二.維持家庭生活的基本原則
1.藉信任促進雙方互相尊重(弗1:4; 5:23)。
2.藉愛惜增加雙方互相敬愛(弗5:25,28; 1:5)。
3.藉盼望激勵雙方彼此剛強(弗1:12,18; 提後1:3-7)。
4.藉忍耐等候雙方長大成人(弗4:13-14)。
5.藉捨己輔導雙方情甘意願(弗5:25; 加2:20)。
家庭不論興衰,強弱,和睦,分爭,作為家庭的一份子,都要負完全的責任;推卸責任者就是破壞者。
三.發展家庭生活的方式
1.以交談交通促進雙方的全面認識。
2.以友愛友誼增加雙方的實際關懷。
3.以真誠真理培養雙方的性情品格。
4.以專心專一排除雙方的試探危機。
5.以饒恕寬恕再造雙方的光明人生。
結論:
世人以結婚為愛情的終點或墳墓;信徒的結婚卻是人生大學的開始。所以要努力按聖經的真理學習如何為人之夫,為人之妻,為人之父,為人之子。同時也要照真理去雕塑對方,使我們可以在對方的生活上看見基督的形像(林後3:2-3,16-18)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