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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耶穌與異族異教談救世之道

經文:約4:1-26

引言:
  任何種族在犯罪受良心的譴責後都有尋找拯救之道,這就是人間宗教興起的原因。但在人的經驗裏體會到人為的宗教,藉着禮儀有慰撫良心約束行為的作用,但徹底得赦罪,得永生卻無任何把握。雖然偶像增加,宗教也增加,然而仍無實在的救恩。

一.人需要的救恩
 1.物質上的救恩:水和餅是肉體生存基本的需要(約4:6-7,13; 6:26-27)。
 2.精神上的救恩:感情—空間與時間的人際生活(約4:16-18);思想—超空間與時間的人際生活(約4:19-20)。
 3.心靈上的救恩:知罪(約4:16),認罪(約4:18-19),赦罪(約4:21);當信耶穌,與神恢復正常交通的生活(約4:23-24)。

二.如何得着救恩?
 1.物質上的救恩—神在創造時早已為人類預備一切所需用的(創1:29-30)。但人要勤勞有智慧去取用(約4:7-8),要從井裏取水,要去買食物。
 2.精神上的救恩—神在創造時為人預備伴侶,可過感情與思想交通的生活。只要人按神所賜給的本能適當應用(創1:27; 2:21-23)。
 3.心靈上的救恩—神在創造人時賜人永生(傳3:11),和祂的氣叫人成為有靈的活人(創2:7)。只要人信從神的話,保持密切的關係即可得着。但人犯罪與神斷絕關係,故要藉耶穌寶血的救贖才能重新與神和好(林後5:18-21)。

三.最重要的救恩
 1.物質上的救恩:有時間與空間的限制,在人有生之日,其滿足是暫時性的。喝這水還要再渴(約4:13)。
 2.精神上的救恩:無空間的限制,但有時間的限制。故人的感情和思想在時間中會改變,而造成人際的不和。“你已經有五個丈夫,你現在有的,並不是你的丈夫。”(約4:18)
 3.心靈上的救恩:是超時間與空間的。真正得着基督的救恩,祂就成為我們生命的主;只要一次,就永遠得着滿足(約4:10,14)。主所賜的水要在我們裏頭成為泉源,直湧到永生。

結論:
  心靈的救恩是正本清源之道。人得着心靈的救恩,與神有正常的關係;然後精神上與人際的關係也有原則去適應調和,可以與人過和平相愛相助的生活;對於物質的處理,也更有責任。這樣,就可在今世享受屬天之樂。(參約4:28-29,39-42)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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