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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以馬內利

經文:賽7:14; 太1:23

引言:
  神創造人的目的,是要與人同在。同在是交通,分享,照顧,關懷,協助,同心等等的具體表現。所以神與人同在,是一件很真實的事。

一.神的同在的重要
 1.是生命。人活着需要生命,所以人存活必須有神的生命(創2:7)。
 2.能力。人活着需要能力,所以人要活得有力,必須有神的能力(創17:1; 約15:5)。
 3.是真理。人活着需要真理,所以人要活得有條理,必須有神的真理(約8:32; 14:6)。

二.如何能得神的同在?以耶穌得神的同在為例:
 1.充滿神的話語(聖經)。即得神的同在(路2:46-47; 4:1-12,18-21; 24:44; 來10:7,9)。
 2.聖靈充滿(接受聖靈的影響與控制)。聖靈是神的靈。得聖靈充滿即得神的同在(路1:35; 太1:20; 路4:1)。
 3.以父的事為念。即以天父的事為工作,以父的名,國度,旨意(路2:49; 太6:9-10),父的榮耀(約2:11; 17:1,4),為工作的中心。

三.如何經驗神的同在?
 1.接受聖靈的重生(約3:3,5; 多3:5)。重生有神的生命即神的同在。
 2.存記聖經的話語(約15:8; 詩119:11)。常誦讀,背記,思想主的話語。
 3.相信神同在的真實(弗3:17)。相信神永遠同在的應許(約14:16-20)。

結論:
  讓我們在這紀念主降生的日子,用信心接受神同在的應許,並經驗神的同在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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