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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追求更美的(三)更美的事奉

經文:希伯來書

一.事奉的對象—永生的神(來9:14)
 1.祂是創造萬有的主(1:1-3; 11:3)。
 2.祂是聖潔的主(12:14)。
 3.祂是審判眾人的神(12:23)。
 4.祂是有旨意的(2:4)。在希伯來書1:5-13的對話中也表明神的旨意。
 5.祂是有計畫的神,計畫宇宙的創造(1:1-3),計畫工作的分配,甚麼工交給甚麼人去作,如天使為服役的靈(1:14),世界是交給人去管理(2:5-8),救贖的工作交給主耶穌(1:3; 2:3,14-16; 5:9)。
 6.祂是烈火(12:29)。
 7.祂是伸冤的神(10:30-31)。

二.事奉的範圍和內容
 1.傳講救恩(2:3-4)。
 2.搭救被試探的人(2:18)。
 3.不信離棄神的人(3:12-14)。這是信徒被不信的惡心所迷惑的。
 4.只能吃奶,靈命不能長大成人者(5:11-14)。
 5.停止聚會的人(10:25)。
 6.因苦難而倒退的人(10:32-39)。
 7.受管教而灰心的人(12:4-13)。

三.事奉的態度
 1.慈悲忠信(2:17)。
 2.凡事相同,照樣(2:14,17)。
 3.向全家盡忠(3:2,5)。
 4.堅持到底(3:6)。
 5.天天彼此相勸(3:13; 10:24-25)。
 6.忍受罪人頂撞(12:3)。
 7.常存愛心(13:1,2)。

結論:
  效法基督的事奉,順服父神的旨意,將生命獻上,當作活祭。對全人類服事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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