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 ⇔ 简体 金燈臺主頁 | 期刊 | 書籍 | 聖經 |
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耶穌是主,是夫子

經文:約13:12-17

引言:
  神學生是學神的學生。

一.注重基督的主權與教師的模樣(約1:19)
 1.主權:
  a.祂創造(約1:3)。
  b.賜人權柄作神的兒女(約1:12)。
  c.行神蹟,水變酒(約2:9)。
  d.自己捨命(約10:11)。
  e.自己要作甚麼或不作甚麼(約5:19,30)。
  f.順服父旨(約12:27-28)。
 2.教師:資格。
  a.生命(約1:4),聖潔,豐富,愛。
  b.真理(約1:14),永恆不變,經得起考驗。
  c.道路(約1:51),天梯,認識神,去神那裏。
  d.榜樣(約2:13-25),潔淨聖殿的榜樣,得人,救人,個人佈道,謙卑服事人等。

二.基督為主為教師與門徒的關係
 1.時候。
  a.將主權交主時才開始的。
  b.立志要向主學習時才能學習。
 2.如何能以耶穌為主為師。
  a.用心思與聖經的知識去思想神的旨意與可靠,而將自己一生交託主。
  b.學習主的心志,思想,言語,行為,工作原則,心胸等,對父神的愛,對人的愛,對己的自愛。
  c.要一直的尊主為主,並學習,是永不畢業的。

結論:
  凡事照主所作的去作!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列印文件 printer friendly version 下載 PDF 返回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