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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基督如何照神的旨意使用肉身

經文:來10:1-18; 羅12:1

一.基督對舊約真理的認識
 1.對祭物和禮物的認識。神藉摩西定了祭物和禮物的條例(出24:—40:; 利1:,民數記),在一千年之久都要以色列人去獻祭,為何說神不願意(不悅納)?因為神要聽命過於獻祭(詩40:6-8; 參撒上15:22)。
 2.基督對身體的認識。身體指全人。消極方面:基督身體不是為作祭物或禮物的,不是作燔祭或贖罪祭(來10:5-6),乃是基督的寶血生命為贖罪祭。積極方面:身體是為遵行神的旨意(來10:7,9),引用詩篇40:7。

二.神在聖經上記載對基督的旨意是甚麼?
  以身體去遵行父的旨意(約3:34; 5:30; 6:38; 路22:42; 12:49-50)。
 1.神的旨意要人成聖(來10:10),也能使人成聖(來10:14; 約17:17),以身體去遵行父神的旨意,證明人的身體可以遵行神旨。
 2.神的旨意叫人遵行祂的命令即可得勝仇敵。基督遵行父旨,就勝了撒但一切的試探(太4:1-12; 路4:1-13)。亞當的失敗,及一切失敗的人,就是不聽從,不遵行父神的旨意,而要接受撒但的意見(創3:1-7)。
 3.基督遵行父旨而成就的寶血救恩,就大有能力打敗掌死權的魔鬼(來2:14),能潔淨人的良心的罪(來9:14),能給人永遠成聖,永遠完全(來10:14),能將永約寫在心中,就是成為人的生命生活的智慧和能力(來10:15-17)。

結論:
  基督的救贖就是要我們得生命,明白祂的旨意,就是有祂生命的信徒靠聖靈的能力,智慧和引導,可以遵行父的旨意,作個得勝的信徒,活在世上,經驗父的旨意,道的能力,並彰顯祂的榮耀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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