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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教會是神的大家庭

經文:弗2:11-22

引言:
  家的定義:不是房子,傢私,或一般人住在一起。家乃是有生命關係的人的記號,一個人住一間房子不是家,有了夫婦,兒女,有共同生命那才算是家。教會稱為家,是凡有基督的生命的人在一起聚會,這才是神的家。

一.教會的成員(2:11-12)
 1.從肉體看是外邦人,即非猶太人(2:11)。
 2.是神與亞伯拉罕應許之約上無分(2:11-12)。在割禮之外的,無神的應許。
 3.是無指望的,沒有救恩的指望(2:12)。
 4.是無神的,在世上沒有上帝,就是無神論的(2:12)。
 5.是遠離神的,即偏行己路的人(2:13)。

二.基督所救贖的教會
 1.祂用寶血生命將不同民族人類結合為一(2:13)。基督是救主。耶穌是拯救,寶血是生命,救主用寶血拯救,使每個人得共同的生命,成為一家的人。
 2.基督除去一切的民族文化,禮儀等的隔離(2:14-15)。
 3.基督叫所有信徒在祂裏面與神和好(2:16)。
 4.基督叫信徒在遠近到處作見證,傳福音(2:17)。
 5.聖靈引導每個信徒在靈裏進到父神面前,即敬拜神成為父神的兒女,與神在一起,成為一家的人(2:18-19)。
 6.聖靈又賜恩賜給各信徒共同建造神的家庭,基督為房角石(2:20)。
 7.聖靈又使聖徒成為神居住的殿,神住在信徒的心中(2:21-22)。

結論:
  神家成員應有的責任:
 1.愛神,愛神的家,和一切成員。
 2.遵行神的旨意和命令。
 3.盡責任使家興盛,人人有責。自己來,帶人來,天天思想如何使家興旺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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