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與生活
經文:來11:1-6
一.信仰的對象與內容(來1:1-3)
1.對象—神的話。
a.一位能說話,有話的神。用一句話造成。
b.是一位有生命的神。
c.祂的話有能力,有功效。
d.祂的話永恆不變。
e.祂的話給人生命,生存。
f.祂的話是規律,定律。
g.祂的話信實可靠。赦罪,得生命,祂與人同在。
2.信仰的內容。
a.神的心意。永恆不變,對人有永恆益處。
b.基督是救主的真理,即事實,永恆可靠。
c.信徒可體驗其永恆真理。
二.生活的根基與指南(11:4-12)
1.亞伯的信心生活(11:4; 創4:4-6),因信遵守神的話,神悅納他,為他伸冤。
2.以諾的信心生活(11:5-6),因信與神同行,日常生活。
3.挪亞的信心生活(11:7),因信指示未來的事。
4.亞伯拉罕因信的生活(11:8-12),因信放棄原有的,而接受神的應許,即看不到的。
三.生活的價值與智慧(11:17-29)
1.亞伯拉罕因信獻子(11:17-19)。這是聽從神話語的價值,因信神能使人起死回生(羅4:17),無中創有。他的智慧:知道自己是管家,最後主權在神的手中。
2.約瑟的生活價值與智慧(11:22; 創50:15-21),按神旨而活,不報私仇。
3.摩西生活的價值與智慧(11:23-29),輕看王子的地位,與百姓同受苦難,為主受辱,怕神不怕王怒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