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徒的生活—以基督的心為心
經文:腓2:1-11
一.腓立比教會的背景
腓立比在馬其頓境內,是斯巴達民族,講民主,獨立性很強,164BC亡於羅馬。但仍有反抗獨立的個性,各人學習表達自己不同的意見。這是今日西方民族和社會的生活形態。但人因有限,所以求鬼神的力量幫助作不到的事。
腓立比教會是保羅與同工路加見馬其頓異象而來開的教會(徒16:)。信徒將社會個人獨立,自高自大的人性帶進教會。所以:
1.教會有人分爭結黨,忌妒,假意傳福音的事(腓1:15-18)。
2.教會有人自私,驕傲,貪圖虛榮。
3.教會有人以物質為至寶,以靈魂屬靈的事為次要,以家族,家庭等為榮,而輕視其他民族的態度。
4.由於社會競爭,所以人心常有憂愁,不喜樂等各種痛苦。
二.保羅教導信徒當以基督的心為心(腓2:5-8)
“心”希臘文有心意,意念,態度,意識等意義。基督在世為人,對父神的態度是:
1.對榮耀不強奪。
2.自己低微,虛己。
3.甘願服事,如奴僕的樣式。
4.有人的樣式:有限,軟弱,需要幫助。
5.接受死的定律,是為別人的罪而死。在十架是羞弱,被人拒絕的。
這是基督的心,態度,是我們當學習的。
三.神高舉謙卑的主耶穌(腓2:9-11)
1.升為至高。
2.超乎萬名之上(腓2:9)。
3.叫萬有敬拜祂(腓2:10)。
4.稱耶穌是主,萬有的主宰(腓2:11)。
結論:
我們是基督用寶血救贖重生,有神生命的信徒,就當以基督的心為心,活出有基督的形像,榮耀神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