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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面對日光之下無新事的挑戰

經文:民10—33章

一.生活環境的挑戰
  進應許之地前曠野路程的挑戰(民10:—33:),物質享受的挑戰,如水和食物。在埃及有物質享受(出16:1-3),神叫他們吃嗎哪,過信靠神簡樸的生活(出16:32)。神用環境來苦練他們(申8:2-3)。

二.信仰敗壞的挑戰
  拜偶像,立人或物為偶像(出32:1-6)。這是違背第二條誡命(出20:4-6),是以色列人的混合信仰,妥協信仰,不信神卻利用神,如利用偶像一樣。

三.家庭破裂道德敗壞的挑戰
  六條誡命(出20:12-17),顯示人的敗壞。不孝(12節)。殺人(13節),包括墮胎,戰爭,毒品殺人,言語殺人等。淫亂(14節),男女不貞的罪行(民5:)。偷盜(15節),取不該取的,或立法後去取不該得的。作假見證(16節),不誠實,不負責。貪心(17節),不以自己所有的為滿足。這些罪行在曠野到迦南,直到今日教會的領袖和信徒都犯的。

四.不以神為領袖
  效法人的樣式,不效基督,以人為領袖,不以神為領袖(民14:1-4)。神的選民要數十年訓練,是生命的訓練。但人常是學外表的樣式。

五.執行使命的挑戰
  以聖工建立自己的地位,權柄和利益,如可拉一黨(民16:17)。神要以色列民往普天下去,在萬民中作祭司,聖潔的國民,作活祭(羅12:1-2),但他們失敗了。教會當注重宣教事工,從注重自己的教會,民族到眾教會及全人類,但必須好好充實聖經真理。

結論:
  我們除了認識日光之下無新事的挑戰,更要從聖經真理認識去得勝這些挑戰,並準備自己靠聖靈的大能和智慧去得勝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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