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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為復活的耶穌作見證

經文:徒2:1-42

引言:
  基督的復活是得勝死亡,魔鬼,和罪惡權勢的證據,是得永生的憑據,是所有人為宗教所沒有的。

一.基督復活與聖靈降臨(2:1-13)
  聖靈降臨是應驗耶穌的預言和應許(約14:16-20; 16:7-16)。耶穌在世時,是以肉身與門徒同在,復活後是以靈體與門徒同在,就是與聖靈完全合一的靈,可以不受限制的與各位信徒同在,同工。

二.耶穌復活以靈體與門徒同在(2:14-33)
  這是應驗舊約二處的預言:約珥書2:28-32(徒2:17-21)和詩篇16:8-11(徒2:25-31)。因基督的復活不再受肉體的限制,所以同時住在各信徒心中,改變我們的生命,明白真理(如彼得),改變生活和人生觀等,為復活的主作具體的見證。

三.因主復活坐在天上的寶座(2:34-42)
  所以門徒當到普天下去傳福音給後代(兒女),並萬民(遠方的人)(2:38-39)。今日若不去向兒女及遠方的人作見證,就失去見證,失去經驗基督的復活。

四.聖靈與我們同作見證
  若我們肯去,必經驗聖靈的同工,同見證基督,因為聖靈來是見證基督(約16:13-15; 14:26)。

結論:
  當及時立志去宣教,就可以不斷經驗基督復活的真理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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