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人要復活
經文:林前15:50-58
一.神造人有二部分
一為血肉之體,是物質有形可見的,每天的細胞有新陳代謝,數十年就停止活動(創2:7上);一為神的“氣”所賜給人的生命(創2:7下)。人在世時靈魂與肉身一起活着,人的肉身朽壞時,靈魂要歸回神的國裏去。
二.信主的人要得着不再朽壞的身體
主耶穌再來時,所有信主的人,主要用大能叫人的靈魂復活,得着不再朽壞的身體,進入神的國度,與神永遠同在(林前15:35-49)。
三.今生的生活
今生的生活和工作,若按神的旨意信主,生活,工作,其功效會幫助我們得勝死亡的權勢,即犯罪的引誘,可得勝不犯罪,其工作的成果存到永遠。
四.當信主得永生
當在世上早日信主,為主作見證,傳福音,使多人信主,早日同得神的永生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