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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事奉的行動綱領

經文:徒16:1-40

引言:
  事奉即行動,事奉的行動多人注重策略。但忽略可行性,及在遇不測環境時當如何應變,今從保羅事奉的行動中來共同思想。

一.當注重接班同工的栽培(徒16:1-3)。

二.制定可行的條例,交給教會的長老,與長老同制定,是門徒可行的條例(徒16:4-5)。

三.行動的個人意見與聖靈的禁止(徒16:6-10)
  聖靈二次禁止保羅的行動(徒16:6-7),可見屬靈的使徒,個人意見不一定是神旨,有攔阻,也不一定是撒但的作為,主要是各人的工場由聖靈指定。彼得與其他使徒去東方,保羅有羅馬公民及希臘教育,可去西方,而不是作競爭的工作,也不是仿效別人的工作,乃是主決定作甚麼工作(徒9:15)。有外邦人,君王,並以色列人三方面的對象,許多說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(加2:8),但神是要他也作以色列人在外邦地區的工作。

四.有異象的工作有果效,但人數不多,且要放下身段。在腓立比無人歡喜,在安息日在河邊才有一位婦女(徒16:11-15),是推雅推拉城的人,該城多有淫亂和拜偶像(參啟2:20-24)。

五.救人,不救自己,且要受苦,在受苦中讚美而救人(徒16:16-40)。
 1.這是一段受苦心態考驗的行動。救人靈魂,人見得利機會失去而打保羅,並下他在監裏。
 2.為受苦禱告讚美—發出地震的力量。
 3.對打他的禁卒只談救恩。不提受苦,或埋怨伸冤的話。
 4.叫人只信耶穌,而不是信自己的偉大功勞。
 5.對官員要得國民當得的待遇,但不隨便使用(徒22:25-26)。

結論:
  以上五點行動的綱領在今日的教會事奉上,相信有用處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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