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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

合宜的事奉(四)明白神的呼召

經文:徒9:1-22

一.認識呼召的主(徒13:1-5)
 1.是曾經誤解的耶穌。
 2.是曾經敵對過的耶穌。
 3.是曾經逼迫過的耶穌。
 4.是他生命的主宰。

二.接受主的呼召(徒13:6)
 1.起來。從失敗,誤解,敵對中起來。
 2.去接受曾經逼迫者的教導(徒13:6)。見證(13:6)。
 3.成為需人扶助的人(13:8-9)。
 4.接受曾逼迫者的教導(13:10-19)。
 5.接受人的懷疑,考驗(13:20-22)。

三.接受使命(徒13:15-17)
 1.在外邦人,異族中傳福音—即超越民族的宣教(13:15)。
 2.要為使命受苦(13:16)。
 3.要被聖靈充滿管理(13:17-19)。

結論:
  信徒若有心志在教會中,或社會上,或其他民族中服事主,必需靠聖靈的幫助對事奉的真理有清楚的認識,並熟記在心中,反復思想。這樣在實行時,可以運用自如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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