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受苦完成救贖的基督
經文:賽53:1-12
引言:
這章是彌賽亞(受膏者)的篇章,具體應驗在740年後的耶穌身上。
一.基督自我放棄權利而卑微(53:1-3)。
二.基督深受誤會而不自己伸冤(參腓2:6-8; 53:4-6)。
三.基督受盡苦難,以受苦表達真愛和真理(53:7-9; 太26:—27:)。
四.基督完成的救恩永有功效(53:10-12; 約19:—21:)。
結論:
祂是你我個人的救主,為你我受苦。你接受祂為個人的救主嗎?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