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靈開始(三)靈命長大的表現
經文:腓2:12-18; 3:8-21
一.凡事順服神的旨意
1.為主受真理約束之苦(腓1:29)。
2.戰兢度日(腓2:12),就是小心過日子,靠神在心中運行就是感動(工作),順服主在聖經教訓中的引導。
3.目的,成就主的美意,神的美意是最完美,自己的意念有缺點,就能作光明之子,將生命之道表現出來(腓3:14-18)。
二.靈命追求的終極目標
1.認識基督為至寶(3:8)。
2.得着基督完整的生命心態,思想,和意志(3:9)。
3.活出基督的豐富(1:20-26)。基督徒就是像基督的人。在生命,品格,思想,言語,行事為人,都活出基督的樣式。在有生之年向這目標直奔(3:12-14)。
結論:
靠靈修,讀經,禱告,彼此勸勉,學習,直到見主面時。
討論問題:
1.信徒為甚麼必須順服基督?甚麼是順服最具體的表現?
2.信徒靈命的追求終極目標是甚麼?你我達到了甚麼地步?
3.保持靈命長進的基本原則是甚麼?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