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錢是萬惡的嗎?
經文:提前6:3-10; 路12:1-17
引言:
金錢本身是中性的,是人類為了方便交易而發明的。
一.貪財才是萬惡之根
聖經的真理是貪財才是萬惡之根。貪是人類對物質的慾望。物質的本身有限,慾望無限,所以就會貪無止境。
二.貪財的現象
貪財就會不擇手段去取得。如果以勞力,智慧去得,正常的規矩去得,是應得的。“你要吃勞力得來的,你要享福,事情順利”(詩128:2)。“總要勞力,親手作正經的事。”(弗4:2)。貪叫人勞力不息,終久一切虛空。
三.信徒要善用財富
信徒對財物當有善用的智慧。作有見識又忠心的管家。無知的財主,不善用財富(路12:13-21)。撒該認識主後,善用財富(路19:1-10)。奢華的財主,亂用財富(路16:19-31)。
結論:
當求神賜下智慧,善於理財,並及時行善,奉獻去作宣教和救濟的聖工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