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勝誰負
經文:林前6:1-11
引言:
信徒告狀的事。不用愛心饒恕,卻用世上的律法決定勝負,這是保羅對信徒的指責。
一.相爭的事(1節)
1.可能是面子,地位的事。一句話,一個態度。
2.可能是利益受損的事。開玩笑的話。
3.可能是權柄的事等。
因為希臘文化,以上都是可爭的。如中國文化也一樣。
二.如解決分爭的事
1.教會內用聖經的真理,彼此包容,赦免,不計較金錢,地位。
2.教會外,當用當代政府法律,用律師以不信主的條例法律來審判信徒。這都是今生的事(3-4節)。
3.信徒當知道,有權柄審判天使(3節),用永恆不變的真理來審判。
4.用生命品德來審判,以模範來審判,而不是滿足一時的氣,一口氣,和情緒上的滿足(6-7節)。
5.審判的對象,是自己的兄弟(8節)。
6.以神為義,即用永恆的律法。當以神的公義,永恆的眼光來決定是非。而不是個人的自私觀點(9節)。
7.以承受神的國為標準來審判(10-11節)。
結論:
不要以地上的標準來審判,當以神永恆的國的義來審判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