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太1:18-25
引言:
目的對,意義大,價值高。神作事都有目的和意義的,耶穌的降生也有極大的目的和意義。
一.叫人看見神(1:18-20)
沒有人看見過神,只有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(約1:18)。
1.表明神的聖潔:由聖靈充滿而成孕的(太1:18)。
2.表明神的公義:不讓約瑟休馬利亞。約瑟為義人(太1:19)。
3.表明神的慈愛:愛馬利亞,不讓她蒙不白之冤(太1:20)。
4.表明神的信實:看顧,同情,負責一切(太1:20)。
二.叫人得救贖(1:21)
耶穌名字的意思是“救主”,救自己的百姓。說明人是屬於神的。
三.叫人得信心(1:22)
事情照神的應許成就,叫人信服神所說的話,也證明神的信實。
四.叫人得神的同在(1:23)
“以馬內利”就是“神與我們同在”的意思。神不再離開人,人也不可再離開神。
五.叫人遵行主的道(1:24-25)
耶穌來把真理啟示了,叫人有真理可以遵行;又賜人有順服的心,順服神,做蒙父喜悅的兒女。
結論:
耶穌降生的這些目的,是否已成就在我們身上?如果已成就在我們身上,那就真正達到慶祝聖誕的意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