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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經講章大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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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教明白神的旨意

經文:帖前4:1-12

引言:
  除了敬拜神外,教會的兩個目的是:
一.傳福音救靈魂,作叫人得生命的工作。
二.傳講聖經培養靈命,叫人的生活聖潔,作合神旨的工作。
  以上兩項工作也是我們來到教會的目的。

一.甚麼是神的旨意?
 1.是神的心意,神的思想,意念。
 2.是神的志願,所要達到的目的。
 3.是神的主意,神的主張(約4:34)。
 4.是神的意欲,神所要的,所滿足的。
 5.是神所喜歡的事(路12:42-44)。喜歡僕人忠心有見識等。

二.如何能明白神的旨意?
 1.接受使徒的教訓(傳道人的教訓)(1節),神的教訓(9節)。
 2.聽從神的命令,主的命令。就是寫在聖經上的(2節)。要查考,思想,等候。
 3.遵行所明白,所知道的旨意(6節)。
 4.不棄絕神的旨意(8節)。要彼此勉勵去實行(1,10兩節兩次用“更加勉勵”)。
 5.要安靜禱告。不受激動,也不輕舉妄動(11節)。

三.神的旨意是甚麼?
  本次不討論神對個人的特別旨意。而本章教導一些大家應共同明白遵行的神的旨意:
 1.要聖潔,遠避淫行(3,7節)。要遠避那能沾污我們的罪行。
 2.用聖潔尊貴保守自己的身體(4節)。原文為“叫自己的器皿(肢體)一直有分在聖潔,尊榮裏面”。這樣可以常見主的面,並被主使用。
 3.不再效法外邦人放縱邪情私慾(5節)。即不再效法世界,要心意更新而變化。
 4.不越分(6節),不欺負弟兄(侵犯別人的權利等)。即安分守己。
 5.彼此相愛(9-10節),且常勉勵。這是雙方面的,自己先去愛人,諒解別人。
 6.作安靜人(11節),辦自己的事,親手作工。即要作個服事人的人(太20:28)。
 7.向外人行事端正(12節)。端正原文意為相稱的態度,合宜的態度,端正的,合禮貌的,文雅,優雅的。即無可指摘。哥林多前書14:40譯為“規規矩矩的”。

四.遵行神旨意的福分
 1.得神喜悅(1節)。
 2.自己成為聖潔(3,7節)。
 3.遵守了神的命令,成為無可指摘的人(帖前3:13)。
 4.沒有缺乏甚麼(12節)。

結論:
  讓我們彼此勉勵,遵行神的旨意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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