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頁

查經講章大綱

大綱目錄

神對信徒的要求

經文:申10:12-22

引言:
  許多基督徒以為信耶穌是要得甚麼;是的,我們信耶穌可以得到許多的福分。如:
 1. 罪得赦免。
 2. 靈魂得救。
 3. 得永遠的生命。
 4. 得作神的兒女,得基業。
  這些都是屬靈根本的事,是重生得救的事。我們作基督徒,不但要有生命,更要緊的是要有豐盛的生命,要長大成人,長成基督的身量。我們要長大成人,必須按着神所規定的去行;這也是神所要求的,如當日神對以色列人所要求的一樣。

一.要敬畏神你的上帝
 1.即凡事尊敬神。以神為至大,為依歸。凡事求問祂,事情未作之前先求祂,或有任何計畫時要告訴祂,求祂的指示。
 2.即畏懼,不隨便作,怕得罪神,羞辱神,怕神的責備,不喜悅。
 3.把神擺在面前(詩16:8),就是跟從的意思,也就是在神面前活着,向神而活,也是學習神的道的意思。

二.遵行祂的道,走在祂的道路中
 1.要學習認識祂的道路(方法和原則)。
 2.不要走自己的道路,是要絕對走祂的道路。
 3.因為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(賽55:8-9)。

三.愛祂,盡心盡性事奉祂
  “性”是指一切所知道的當如何事奉祂,即理性事奉祂;“心”是指情感。就是我們事奉祂要合理合情。不是儀文,乃是愛心,是為了愛神而事奉神。如何事奉神?就是在事奉人的事上(太10:42; 25:31-46)。在愛的事奉中就不計較,乃常以為虧欠,就會盡力去作(羅13:8)。

四.遵守祂的誡命律例
  照着祂的誡命律例去行。誡命是道德方面的規則,律例是禮節上的規則。那就是說叫我們作一個有道德,有禮貌的人,即作一個合神心意的人。這道德律及禮節律都是為我們的好處。

五.要將心裏的污穢除掉
  “除去”英文是割禮。就是治死,流血。以血來潔淨污穢的心和硬心,也就是要接受主寶血的潔淨。

結論:
  如果肯這樣按神的心意而作,就必得許多的福分:
 1.成為神所愛所揀選的(申10:15)。
 2.祂要替我們伸冤(申10:18)。
 3.有依靠(申10:20)。
 4.兒孫眾多。包括屬靈的兒孫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1986-2024 © 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