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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以口犯罪

經文:伯1:13-22; 2:8-10

引言:
  口實在是一個最容易犯罪的工具。許多的罪是手,足,眼,耳不會犯的,只有口去犯了。如罵人,毀謗人,褻瀆神,說背逆的話,忘恩負義的話,叫人傷心難過的話等,都是用口去犯的。品格低下的人,平常就隨便用口犯罪;品格中等的人,在不得已或受攻擊時用口犯罪。但品格最好的人,即使受逼迫有苦難時,也不以口犯罪。約伯在最大的苦難中不以口犯罪(彼前2:22-23),我們的主也不以口犯罪。

一.容易犯罪的口
 1.口為心的代表,心存甚麼口裏就說出來(太12:34-35; 15:18-20)。
 2.舌頭是全身的舵,會起帶頭作用(雅3:4-5)。他若受不好的指揮,差之毫釐失之千里。口也會說大話,小事成大事。心若有一點偏邪,口舌就犯很多的罪。
 3.舌頭是火。可以燒滅人,也可以叫人得溫暖。他的毀滅性是不能止息的。
 4.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(雅3:6)。能叫全身污穢。
 5.舌頭是沒有人能制伏的惡物(雅3:8)。

二.舌頭的正用
  神造人的口舌,有其正當的目的:
 1.用口讚美神。人的聲音是比萬物都好,所以神造他要為讚美用。
 2.用口傳揚神的作為和旨意。
 3.用口去造就人,安慰人。
 4.要表明心中的意念。啞巴的痛苦在於不能表達心意。口舌也表露了一個人的品格。
 5.藉人的口舌,傳揚神的美善,叫人可以認識神。

三.如何制伏口舌?
 1.放嚼環在口中。就是讓口舌受主的指揮和管理,不隨便說話。
 2.把褻瀆神的話變成讚美神的話。
 3.把攻擊人的話變成造就人的話等。
 4.把基督的生命流露出來,效法主(彼前2:23)。
 5.記得敗言就是敗德。要活出基督聖潔的生命,作真基督徒!

四.不以口犯罪的例子
 1.主耶穌。
 2.約瑟。
 3.約伯。
 4.保羅(在監中不以口犯罪)。

結論:
  讓我們靠主制伏口舌,作個得勝的人,榮耀主名!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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