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約1:1-12
引言:
耶穌到世上來,是有清楚的目的。先講第一點:耶穌是世界的真光。
一.耶穌為真光的需要(約1:4-12)
1.世界需要光。
2.世界在黑暗中。
3.世上沒有真光。
4.全世界都需要光。“世界”原文也指“世人”。
二.甚麼是黑暗?
黑暗就是不被耶穌光照的狀態:
1.心靈苦悶,得不到真實的平安喜樂。撒該的見證(路19:1-10)。
2.沒有啟示,不能明白真理。保羅對主的逼迫(徒9:1-2)。
3.看不見自己心靈的本相。多指罪惡。如文士和法利賽人(約8:1-12)。
4.看不見環境的敗壞。少年長官(可10:17-30)。
5.看不見前途的危險。被鬼附者(可5:1-20)。
三.被主光照的情形
1.看見了自己的罪。如彼得見自己是個罪人(路5:1-11)。
2.看見了自己的可憐。如以賽亞說“我滅亡了”(賽6:1-5)。
3.看見了自己的錯誤。如保羅(徒9:1-30)。
4.認識自己的失敗。如以利亞(王上19:)。
四.世人對光的態度
1.不接受光(約1:5)。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(約3:19)。
2.不愛光(約3:19),倒愛黑暗。愛罪不愛聖潔。
3.恨光,不就光(約3:20)。怕行為受責備。
4.被世界的神弄瞎了眼睛(林後4:4)。
結論:
人雖然如此,神仍然愛他,光照他,要他悔改,離開罪惡和黑暗,得到光明。勸人悔改離罪,接受真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