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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神旨意的態度

經文:賽55:8-9

引言:
  知道了神旨意的重要,也知道了如何明白神的旨意,卻沒有活在神的旨意中,那麼神的旨意對你我仍然沒有甚麼意思。這正如主所說的:“聽是要聽見,卻不明白;看是要看見,卻不曉得”(太13:13-15; 賽6:9-10)。求主使我們對神的旨意有正確的態度。

一.承認神的旨意高過我們的意念(賽55:8)
 1.這樣才不會不滿意神的旨意。如約拿逃跑,就是不滿神的旨意。
 2.這樣才不會另出主意。如彼得攔阻主耶穌上十架。
 3.這樣才會以神的美意為本。即使如何困難,仍是以神的旨意為最高。耶穌認定神的旨意最好,所以凡事順服和感謝(太11:25-27)。

二.以神的旨意為食物(約4:34)
 1.以神的旨意為食物。例如耶利米(耶15:16),以西結(結3:1-3)。
 2.靠神的旨意而活,活在神的旨意中。例如摩西(申8:3),耶穌(太4:4)。
 3.消化神的旨意如消化食物一樣。將神的旨意生命化,讓神的旨意完全運行在自己身上,滿心知道神的旨意(西1:9),活出基督。
 4.以神的旨意為滿足。耶穌如此,老約翰在拔摩海島也如此。

三.體貼神的旨意(太16:23)
 1.以神的旨意為甘甜。越遵行越甜蜜,越有意思,心中越快樂。
 2.欣賞神的旨意。慢慢地領會,體會,陶醉在神的旨意中。
 3.留意神的旨意,愛惜神的旨意,捨不得讓神的旨意受到一點虧損。
 4.回味神的旨意,如吃橄欖一樣。在遵行後,還有那甘味的存在。
 5.與神的旨意站在同一陣線上。耶穌一生就是這樣體貼神的旨意,彼得也是這樣體貼神的旨意(彼前4:2; 5:2)。

四.照着神旨遵行讓主的旨意成就(太26:39-43)
 1.沒有絲毫減少神旨意的標準。
 2.沒有絲毫改變神旨意的內容,或按自己的意思來解釋。
 3.完全根據神的旨意,就是原原本本地去遵行。
 4.作為進天國的實習(太7:21)。在天國都是遵行神旨意的。
 5.完全服在祂的旨意之下。存心順服神旨,以至於死(腓2:8)。

結論:
  我們對於神的旨意,到底存着甚麼態度?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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