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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後的使命和責任

經文:約6:1-11

引言:
  我們重生後,就要作見證。如何作有力的見證?

一.知道主要你作甚麼
  童子所以能獻餅和魚,是因為看見需要,聽見主的呼召。主在這裏是需要食物供人吃飽,所以童子就獻上餅和魚。當知道主要甚麼,就獻上甚麼,這樣才合用。

二.不自私
  樂意給主使用。這食物原本是童子供自己吃的,獻了給主,他自己就沒得吃了。但他不這樣想,他樂意獻上。今日許多人自私,一切先為自己着想,故主不能使用他。

三.他完全交在主的手中
  主用一件東西,必須有完全的主權,否則就不合用。我們要給主使用,也必須讓主在我們身上有絕對的權柄。但有許多人仍讓家人,愛人,或其他的事物在他們身上有權柄,故主不能用他。

四.要經過主的破碎
  被主擘開,就是將自己的計畫完全破碎,只讓主的旨意成全。必須破碎自己的理想,主才能完全使用。因為在聖工上是要成就主的旨意,不是要成就自己的計畫。一切都要破碎,讓主的大能彰顯。

五.要照主的旨意行(約6:6)
  合乎主用,就是照主的旨意去行,成就主的計畫。所以我們當禱告,讓自己能照主的旨意而成。主的禱告就如此(太26:39)。

六.要均衡給每個需要的人
  五千人及婦女孩子們都要供應,不是單單前排的,也是要供應那後排的人。我們能為後排的人(遠方的靈魂)作甚麼?要為他們禱告,寄屬靈書報去,支持差傳事工等。

七.要完全靠信心領取主的恩典
  十二籃零碎。在我們被破碎後,自己完全沒有了,但主不會虧欠我們,祂有豐富的恩典,供應我們的需要,所以要憑信心支取祂的豐恩。

結論:
  你若要合乎主用,就當如此獻上!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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