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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旨意是甚麼?

經文:約7:17; 徒22:10

引言:
  我們知道神的旨意的重要,但甚麼是神要我們去作的,甚麼是祂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呢?

一.明白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的方法
 1.有心立志遵行神的旨意(約7:17)。如無心遵行神的旨意,神不會將旨意向他顯明。
 2.求問主(徒22:10)。我當作甚麼?今生當作甚麼?今日當作甚麼?主一定會告訴我們。
 3.絕對順服遵行(太26:39)。父啊,照你的旨意行,不要照我的旨意行。無論神的旨意如何難,與我們的意願如何不同,但都順服不討價。

二.神對每個兒女的共同旨意
 1.要榮耀祂(賽43:7)。要發光,包括:在言語上,思想上,行為上,工作上,都能叫神的名得稱讚,叫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神(太5:16)。所以凡不能榮耀神的東西,就是罪,就當棄絕。
 2.要得救(提前2:4)。重生。即悔改,離罪,接受主的生命。在靈魂體三方面都要得救。
 3.明白真道(提前2:4)。主默示聖經,就是要讓我們明白祂的心意。所以當天天讀經,這是一定對的。信徒當常讀經,並明白聖經。
 4.要人聖潔,遠離罪惡(利11:44-45; 帖前4:3,7)。聖潔最好的方法,就是離開罪惡,不看罪,不想罪,不玩罪。
 5.獻上自己作義的器皿(羅6:13; 12:1-2; 提後2:21)。這就是將一生的權柄交給主,每個信徒都當如此。祂用寶血重價買我們,就是要我們全然屬祂,所以當將一切的權柄交給祂。祂在我們身上有絕對的使用權,支配權,祂要我們工作就工作,要我們讀書就讀書,要活就活,要死就死,這是絕對的權柄。
 6.傳福音作見證(可16:15; 路24:47-48; 徒1:8等)。這是祂要我們好好去作的事。

三.神對每個兒女的個別旨意
 1.記在經卷上(來10:7)。神對我們個別的旨意,不會超出聖經的範圍,或與聖經的真理衝突,如犯罪的事,與不信的人結婚等,這些明顯是違背神的旨意的事,所以絕對不可作,因此,明白聖經很重要。
 2.在基督裏(弗1:3-5; 約13:15)。即以基督為模範,效法主,祂同意作的,我們可以去作。
 3.雙方面的感動和帶領。如主耶穌騎驢進京的事,主在門徒與驢主雙方作了感動。例如就業,念神學,婚姻等,這些都不能單方面的,主會向有關的人作同樣的感動與引導。
 4.越來越明顯,負擔越重,且越有把握有信心去作。主的旨意是成熟的,清楚指示人的,祂不會叫人在不清楚中去作。如耶穌上十架,祂是越來越清楚要上十架,故勇敢去作。正如長官要下屬去作一件事,一定給他清楚的指示才去作。
 5.是不變的。祂不會今日告訴你這樣,等下就變了。神不是小孩子,祂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(詩119:89),這是經得起考驗的。
 6.環境的安排與引導,如雲柱火柱。其他的門都關了,這個門開了,或環境的催逼,如保羅到歐洲傳道的事。
 7.常常要犧牲自己的利益,甚至意志和生命都犧牲。保羅如此,主耶穌也如此。
 8.可請教屬靈長輩,與他們禱告,思想等候。

結論:
  求主使我們清楚祂的旨意,一生走在祂的旨意中,榮神益人!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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