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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乎中道

經文:羅12:3-21

引言:
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我們信徒乃為其身上的肢體,肢體之間的生活即教會之間的生活,其方式不一,但其原則就是合乎中道,怎樣合乎中道?

一.知道我們各自為肢體
  就是知道自己的地位,這裏提到:
 1.先知的地位即預言(6節)。
 2.執事的地位,即服事(7節)。
 3.教師,即教導(7節)。
 4.勉勵,即勸化(8節)。
 5.施助,即施捨(8節)。
 6.治理,即管家(8節)。
 7.憐憫,即同情(8節)。
  有七種的地位,我們是甚麼地位,要認清楚,這樣不會錯用我們的地位。

二.凡事專一即專心去作
  忠心去作,物盡其用,才盡其能,有一二種的恩賜,專心盡力去發揮那一二樣恩賜,作一個恩賜的好管家。

三.凡事要積極
  要正面,不消極,如:
 1.不近惡,乃近善(9節)。
 2.不虛假,乃真實(9節)。
 3.不冷淡,乃親熱(10節)。
 4.不爭奪,乃推讓(10節)。
 5.不懶惰,乃殷勤(11節)。
 6.不放鬆,乃常常(11節)。
 7.不憂愁,乃喜樂(12節)。
 8.不急躁,乃忍耐(12節)。
 9.不灰心,乃恆切(12節),因為基督徒的人生是積極的,而非消極的。

四.凡事為人而非為己
  那是捨己為人的生活,所以:
 1.缺乏要幫補(13節),先想,看顧別人的缺乏。
 2.客要一味款待(13節),客人的缺乏甚多要好待之。
 3.為逼迫我們的祝福(14節),所以逼迫人是因沒有福,有了福就不至逼迫人。
 4.與人同樂同哭(15節),同心,同情。
 5.謙卑作卑微的事(16節),因為卑微的事常是人所不作的,作人所不作的事。
 6.留心行美事(17節),留心就要犧牲自己,注意別人的利益。
 7.盡力與人和好(18節),與人和好要吃虧,但為了別人的好處,還是要吃虧。
 8.讓主伸冤,以善勝惡,主知道一切,不要自己伸冤(19-20節),主會加力以善勝惡。

結論:
  這就是合乎中道,肢體的生活,教會信徒們如知道這樣的生活,主的身體就健全了,主的名就會得榮耀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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