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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人得福的亞伯拉罕

經文:來11:8-19; 創12:1-4

引言:
  人都盼望得福,但單自己得福卻是件無聊的事,真福是自己得後又能叫別人得福,這個思想我們要在青年時就培養起來。今日我們要從亞伯拉罕身上,來看他是如何在自己得福後也叫別人得福。

一.亞伯拉罕其人
 1.他是生在一個迷信的時代,拜偶像。今日許多青年也是同樣生在迷信的時代,迷信明星,迷於主義,迷於科學,迷於新式,時髦迷等,但亞伯拉罕卻不迷於這一切,凡事他卻先想好,看清楚後才信。
 2.他不留意世上的國家,認為是暫時的,故求永遠的家,所以不在世上建永遠的家,他只建帳幕,在世上應有家,但非永久的家。
 3.他不與人爭暫時的財物和土地,所以他讓羅得先取所要的地和財物,不因財失義,後來所多碼王要送他東西他也拒絕。
 4.他真心愛仇敵,救仇敵,為之禱告(創19:),為羅得禱告(創14:),去救羅得。
 5.他是功而不居,為而不恃,他帶羅得出來成家立業,他不居功,他救所多碼城,也不居功,他作了好多事,但不驕傲。

二.亞伯拉罕的信仰
 1.他信神是信實,故聽神的應許離開家,家族,家鄉,往不知之地,他信神是信實,故將以撒獻上。
 2.他信神為萬福源頭,神如賜福一切都滿足,神不賜福,人給一點是沒有用的,所以不與人爭財物。
 3.他信萬有都屬神,他自己屬神,故要到處敬拜並獻祭,獻十分之一給神。
 4.他信神為主宰,在他一生中有絕對的主權,他唯一要聽命的就是祂,故神叫他如何他就如何,離家,不以僕人為兒子,叫以實瑪利母子出去,甚至將以撒獻上。

三.他所受的苦
 1.因信仰而離開家庭,但非出走,乃將父親和侄兒也帶去,這事受多人的非議,可能有人將他拉回,或罵他。
 2.因信仰甘願吃虧,放棄所有權。他為伯父當有權選地,但他放棄,放棄權利被人看為愚拙。
 3.因信仰一直叫人得福,不與人計較惡行,叫羅得得福,叫埃及王得福,叫所多瑪王得福,叫撒拉得福,今日也叫我們得福。他是一直使別人得福的人。
 4.為了信仰,將兒子獻上。將親生的兒子獻上,最愛的獻上,這是件很痛苦的事,但他相信神是復活的神,故一切交託主,談一些奉獻的事,因他的奉獻叫以色列民得福。

結論:
  你今日只作一個自私自利的人,或是樂意將主給你的獻上?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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