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詩112篇
引言:
人的心靈都希望自己一生蒙福,凡事順利。但如何能真正得到這種福分呢?本篇詩就是告訴我們這種的福分是怎樣的,又告訴我們如何能得這福。
一.敬神者的福
1.後裔之福。強盛,是身體與民族,靈性上的強盛(2節)。
2.財富之福。有貨,財,即善經營。殷勤工作,善理財(3節)。
3.黑暗之福。在暗中有光,即在逆境時,有主的引導(4節)。
4.審判之福。得以伸冤,一切得以表白(5節)。
5.記念之福。善行,恩待人,被人記念(6節)。
6.堅定之福。聽見兇訊仍然安定,不動搖(7-8節)。
7.仁義之福。仁義永存而得榮耀(9節)。
8.不雪之福。不必報仇,仇人自己滅絕(10節)。
二.如何能得以上這些福?如何才稱為敬畏神?
1.喜愛主的命令(1節)。愛主的話,命令必得主應許之福,即子孫興旺等等(參出20:6)。
2.作個正直的人(2節)。心中沒有詭詐奸惡。
3.殷勤工作的人。信靠神,但仍要勤勞工作(3節),即神賜我們智慧能力,給我們去工作。
4.恩惠待人(4-5節)。待人有恩,故在黑暗中仍有亮光。
5.作永存的事工(6節)。大有眼光,凡事想到永恆,所以果效永存。
6.專心靠神(7-8節)。神同在,神扶持,所以不怕且是穩定。
7.等神高升,求神榮耀(9節)。不求人的擁護,不求人的稱讚,乃求神所賜的,所以是永存的。
結論:
如果我們實在遵行了這些,那麼我們就是真實敬畏神的人,神必這樣賜福。所以這些福是果,在果之前必須行這些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