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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福的途徑

經文:申15:1-18

引言:
  本段經文5,6,10,14,18各節均有賜福的字,所以我給這段經文定一題目為蒙福的途徑,即怎樣可以蒙福。

一.福分的真實
 1.神是萬福的源頭。一切的福分都在祂裏面,福除了物質的豐富也是指心靈的強壯,心情的愉快,有力行善,這一切都是從神而來的。
 2.神樂意切慕將福分賜給人。所以祂造人,可以來得祂的福分,也教導人如何可以得着福分,正如我們愛孩子,所以生孩子,就可將一切的愛向孩子傾倒。
 3.神指教人得福的途徑。是簡單可實行的,也賜人能力去行(參申8:18)。

二.蒙福的途徑
 1.豁免鄰居的債務(申15:1-3)。這是以恩情待人的表現,心胸寬大,不與那虧欠的計較,不計算人的短處,正如馬太福音18:23-35的比喻,赦免人的,神也必赦免他,所以豁免人的債務的,是蒙福的途徑。
 2.多多借貸給人(申15:4-6)。即多將神賜給的福分分給人。我們手中的財物遲早總是要給人的,早些給窮人,使他們富足,這樣可減少窮人因貧窮而犯罪,我們的神是要我們有力借給人,而不需要向人借,多借給人就不須給人管,欠債總對債主心中有一轄制,而不自由,借給人就沒有這種轄制了。
 3.對窮人要學習鬆手幫助(申15:7-9)。不要看他有無能力還,總是有了能力機會,就向有需要的行(箴3:27-28),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(箴19:17),我們所借給窮人的是借給耶和華,即是說記在耶和華的賬上,神必不虧欠我們。神有時在物質上還給我們,有時留着在天上才還給我們,這就是積財寶在天上的意思。
 4.對窮人要甘心隨時幫助(申15:10-11)。地上一直有窮人,就是一直給我們有行善的機會,有積存在天上的機會,所以不要停止行善,或說我無能力行善,當甘心隨時幫助人就不會叫有需要的人心中難過,我們的主就是隨時甘心給我們一切的需要,故要效法主。
 5.要好待僕人,給他們應有的自由和福利,因為我們也是作奴僕的,這是談到互利的問題。大老闆是作多人的奴僕,用思想腦力去多積財,是為更多人享用,為家庭,兒女,工人等使用,如好待他們,他們也好待主人,忠心工作,不偷,不怠工,這就叫主人多得利,這都是互利的,這就是神叫你得福的途徑。

結論:
  如果我們肯走神所吩咐的這一切,神必賜福給我們(申15:6,18)。求主幫助我們按祂所指示的方法去待人,神必按祂的方法和時間賜福給我們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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