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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經講章大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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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永生與得生活

經文:路10:25-37

引言:
  簡述本故事的背景。人以工作去換取賞賜或酬報,就認為得永生,得生命也是如此。所以耶穌就說明其真義。得生命與得生活,生活要有意義,應當如何行?

一.如何得生命
 1.按律法的教導是作甚麼與不作甚麼才可得一個好的生活。所以這律法師問這問題。
 2.耶穌指示對律法當有的態度:
  a. 接受律法。
  b. 相信律法。
  c. 明白律法的精意。
  d. 然後才能遵行律法。但這一切是叫我們在生活上有意義有價值。你這樣行可以得生(路10:28),不是得永生。(10:28“得永生”和合本聖經中“永”字下標有小點,表示原文中並無這字)
 3.明白律法的精意就是叫人相信耶穌(路24:44),這才是得生命的方法。得生命是接受,相信,明白。

二.如何生活
 1. 生活是與別人有關的事,此即如何對待鄰舍。
  a. 要看見鄰舍的需要。
  b. 要從心中看見鄰舍的實際需要。
  c. 要立刻有行動,且作得妥善。
 2. 如何生活,就是知道真理後立刻實行,且天天實行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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