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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經講章大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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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命扎根(三)效法基督的心思

經文:腓2:1-11

一.在基督裏的生活可叫人喜樂滿足(腓2:1-2)
 1.在基督裏的勸勉,才會有相同的意念。
 2.在基督裏的愛心,才能有相同的愛心。指愛的本質,造就人,叫人得益的本質。
 3.在基督裏的安慰,才能有相同的意念。
 4.在靈裏的交通慈悲憐憫才有相同的意念。即有相等的意念才有真正的交通。

二.在基督以外生活的方式(腓2:3-4)
 1.結黨。
 2.貪圖虛榮。
 3.存心驕傲,看自己比別人強。
 4.單顧自己的事。

三.基督生活的原則(腓2:5-11)
 1.在永恆與父同等同榮,但不強奪其榮耀(腓2:6)。
 2.在彰顯父神的肉身中,自己虛己與人一樣(腓2:7)。
 3.在順服父旨一直到底(腓2:8)。“死”不是單指死在十架上,乃是到底。在祂再來的事上也順服父的旨意,所以祂說再來的日子祂也不知道(太24:36)。
 4.讓父神高舉祂(腓2:9-11)。基督的高舉也是要榮耀父神。基督完全順服得至尊的名,信徒若效法基督的順服,也將得至尊的名,即榮耀父神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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