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太28:1-15
引言:
耶穌的復活是一大節期。這是世上各宗教所沒有的大事。
一.基督復活的事實
1.是祂多次的預言。在潔淨聖殿時(約2:19)。仇敵記得(太16:21; 17:23; 20:18-19; 27:63-64)。
2.看守兵丁的見證。
3.門徒的不信。但主多次的顯現不得不信。
4.教會二千多年的存在。
二.基督復活的啟示
1.祂是生命的主,有權捨去有權取回來(約10:18)。
2.祂勝過掌死權的罪與死亡(林前15:55-57)。
3.祂有權將永生賜給信的人(太28:19; 約1:12; 5:21-24)。
三.基督復活與信徒的責任
1.當接受祂作生命的主。
2.當向這活的主而活(多數民族是對死人活着,為了祖先爭名利)。
3.當有正確的人生根基和動力,以復活的能力在世渡日,活在永活的主面前。
結論:
復活是過去的,是現在的,也是將來的。是得着者永遠不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