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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經講章大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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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復活的意義

經文:太28:1-15

引言:
  耶穌的復活是一大節期。這是世上各宗教所沒有的大事。

一.基督復活的事實
 1.是祂多次的預言。在潔淨聖殿時(約2:19)。仇敵記得(太16:21; 17:23; 20:18-19; 27:63-64)。
 2.看守兵丁的見證。
 3.門徒的不信。但主多次的顯現不得不信。
 4.教會二千多年的存在。

二.基督復活的啟示
 1.祂是生命的主,有權捨去有權取回來(約10:18)。
 2.祂勝過掌死權的罪與死亡(林前15:55-57)。
 3.祂有權將永生賜給信的人(太28:19; 約1:12; 5:21-24)。

三.基督復活與信徒的責任
 1.當接受祂作生命的主。
 2.當向這活的主而活(多數民族是對死人活着,為了祖先爭名利)。
 3.當有正確的人生根基和動力,以復活的能力在世渡日,活在永活的主面前。

結論:
  復活是過去的,是現在的,也是將來的。是得着者永遠不變的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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