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約18:33-40; 19:17-22
引言:
在耶穌的受難中,有一件非常突出的事,就是猶太人控告耶穌是王。
一.神的王權在聖經中的意思
1.神的統治權。
2.神的旨意憲法。
3.神對子民的管理。
4.神的管轄領域。
二.耶穌為王
1.是天使對馬利亞的信息(路1:33)。
2.東方博士的見證(太2:2)。
3.先知的預言(彌5:2; 賽9:6-7)。
4.耶穌自己的宣告(路4:16-18)。
5.耶穌的信息(太4:17; 25:46)。
6.耶穌的工作表現祂是王。趕鬼,醫治,召門徒等。
7.耶穌清楚知道祂是王,故在受審時,再次宣告祂是王(約18:37)。
三.耶穌是怎樣的王
1.不是單作猶太人的王,祂的國不屬這世界(約18:36)。
2.祂是宗教(希伯來文),政治(羅馬),文化(希臘文)的王,是萬王之王(提前6:15; 啟17:14; 申10:17)。
3.祂是永遠的王,國度永無窮盡(來1:8; 詩45:6-7)。
4.祂以公義和平管理國度,子民(賽9:6)。
5.祂以自己的生命寶血來救贖子民進入這國度(西1:13-23)。這就是祂必須釘十架受難的原因。
四.我們如何對待這位君王
1.認識祂,祂對你我的愛,旨意。
2.接受祂的救恩,生命。作祂的子民。
3.盡力學習祂的教訓,憲法,聖經的真理。
4.在日常的生活中,遵行祂的旨意,為這國度而活。
5.我們的選擇關係一生的禍福,生命的前途,及以後永遠的事(參申30:15-2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