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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經講章大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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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教的信息

經文:約3:10-21

一.宣教的主體
 1.是從天上來的信息或說啟示(3:12-13)。
 2.傳信息的人,必須是從天上差來的,或從神那裏差來的(約1:6,33; 3:34)。
 3.傳信息的人必須真知道所說的是甚麼,且見過所要說的(3:11)。
 4.這信息就是神愛世人。

二.神愛世人
 1.神是愛,祂是活的神。有生命的神,是真實的神。
 2.神的愛是普遍的,全人類。不是單一個民族,或某一時代的人。
 3.神的愛是施予的,賜下獨生子,永生的救恩。
 4.神的愛是主動的,不是等有愛的對象才去愛,乃是先愛。
 5.神的愛是永恆不變的,不因人的反應好壞而決定如何愛,在人還作罪人時,作仇敵時,及到為信徒時一直愛。
 6.神的愛是超人的理性所能測度的。愛非物質,所以不能量或估計的。
 7.神的愛唯一要求就是接受祂的愛,祂的愛子,祂的生命。

三.人對這信息的反應
 1.憑信心接受這愛的信息。
 2.用感恩的心來享受這愛的救恩,生命。
 3.用愛主的心,生命去分享這愛的生命,和傳揚這信息。
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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