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得1:15-18
一.以利米勒的父親責任 1.負責家人生活費用。 2.為兒子們成親。與外族人結婚事不是錯。
二.拿俄米 1.關心年青兒媳。 2.見證獨一真神。 3.為兒媳祝福。
三.路得 1.接受以色列人為夫。 2.接受以色列人的神。 3.順從婆婆。 4.聽從指示。 5.因信成為大衛之祖母,基督肉身的祖先。
四.波阿斯 1.聽見路得的賢德。 2.樂意負起親人的贖價。 3.好待外族人。
作者:黃彼得牧師 Rev. Peter Wongs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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